一、在医务部的直接领导下,负责全院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。
二、负责医院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和诊疗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重点传染病的监测管理与标本的搜集、储存和转送工作。
四、负责医院的死因监测报告管理工作。
五、负责脑卒中、冠心病、糖尿病、肿瘤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报告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。
八、负责定期开诊的高温中暑、一氧化碳中毒及腹泻病门诊病例的报告管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农药中毒、食物中毒病例的报告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协助疾病预防控制进行疫情调查与处理。
十一、负责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排部署的其它公共卫生任务。
十二、与医务部共同负责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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